我市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检查

为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确保境外卫星电视安全播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 129 号令)要求和《丹阳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计划安排,1月21日下午,丹阳市文体广旅局组织人员,对市内符合条件并持有《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宾馆饭店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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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检查硬件设备、抽查客房电视节目、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确认“证”“实”“库”是否相符、持证用户是否有超范围接收等情况。经检查,用户接收节目均来自“中央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无超范围接收。检查组对持证用户进一步强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并对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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