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丹阳文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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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丹阳文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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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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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负责将含有禁止内容且社会危害严重的文化产品将列入文化产品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文化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时,对申请中含有黑名单文化产品的,不予批准;对传播、经营过黑名单文化产品的经营者提交的申请予以重点审查。
《办法》所指的文化产品包括哪些?
答:我们根据文化部“三定方案”确定的文化产品监管范围,明确《办法》中所指的文化产品,包括营业性演出、艺术品、游戏游艺设备、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画面以及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手机音乐等网络文化产品。
文化市场黑名单是否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去哪里查询?
答:《办法》规定,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之外,文化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本辖区的经营主体黑名单,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予以公布。公众可以在中国文化市场网等网站查询有关黑名单的信息。
被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是否有救济渠道?
答:《办法》规定,经营者对其文化产品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或者经营主体对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列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列入机关通过核实发现列入黑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日内予以更正。《办法》还规定,列入经营主体黑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列入机关应当在知道相关决定后3日内,将经营主体移出黑名单。